境外招生
- Home
- 境外招生
需符合中華民國教育部公布之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所稱外國學生身份。
申請醫學、牙醫、中醫學系學士班及學士後中醫學系者,申請時須已連續居留海外 8 年以上。
申請其他系所者,申請時須已連續居留海外 6 年以上。
授課語言
- 本校學士班教學以中文為主,申請就讀本校學士班者必須具備中文聽、說、讀、寫能力。
- 研究所部份課程為英語授課,供研究生修讀;另提供三個全英語授課之國際碩士學位學程:國際生物醫學碩士學位學程、國際針灸碩士學位學程、公共衛生國際碩士學位學程。
簡章及作業時程,以【國際事務處>境外生招生>外國學生】公告為準。
海外:意旨台灣、大陸地區、香港及澳門以外之國家或地區。
學生入學本校學士班資格相當於中華民國國內高級中等學校二年級之國外或香港、澳門同級同類學校畢業生,於畢業學分數外應依本校規定加修學分。
以當年度自海外回國者為限 (不含已在臺就讀高中、國內大學一年級肄業及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以下簡稱臺師大僑先部結業生,以及緬甸、泰北地區未立案華文中學畢業僑生) ,得向本校提出申請入學。
簡章及作業時程,以【國際事務處>境外生招生>僑生及港澳生】公告為準。
海外:意旨台灣、大陸地區、香港及澳門以外之國家或地區。